2015/04/03

那女孩愛過我


我愛過那女孩,很愛很愛,非常愛。

十年以後我還會愛著你嗎?那時支離破碎的自己,以為十年是一段很長的時間。長得足以將那一切放下,長得足以成為理想中的大人。

而現在四捨五入已經是那個十年以後了,我還愛著你嗎?不,我一點也不愛你了。一點點也沒剩下。你的側臉還是那樣好看,笑起來還是像個孩子,講話還是那麼理直氣壯,連爭辯時還是一樣想用似是而非的邏輯矇混過去。反正全世界都會順著你,沒有人會反駁你,因為你是像太陽一樣的存在。

十年以後,你還是慣性劈腿,還是自私又濫情,討人厭的是,你還是戰無不勝攻無不克。但是怎麼說呢,你就只有一套腳本,初看會覺得驚豔,誤把你的喜新厭舊看作誠實面對自己的純真;陪著你上演了這麼多次相同的戲碼,從同情女主角們變成同情你。你語帶輕蔑的說,大家怎麼都還在原地打轉,像小女生一樣。你不一樣,你知道自己在乎的是什麼。你不斷重複說著這些話,像是在說服自己。親愛的,其實你才是唯一在原地打轉的人。你善良嗎?你很善良。你特別嗎?你不特別。

坐在副駕駛座的我,這些只是幾秒內的念頭。十年之前,應該是怎麼樣也無法想像這一刻吧,但是如今我的心卻離你遙遠。我飛出了車外,從22樓的高度俯瞰著你,就像當年翹課的我,穿著制服站在22樓,想著要翹掉整個人生。

曾經那樣卑微的我,已經比你更強大了。你以為你很自由,其實我才是自由的。我的美麗不再祀奉著你。我不擔心會因為說實話而得罪你,也不害怕會因為表現不好而失去你的青睞。我的心跟身體都不再活在你的凝視之下了。


套一句金嘆對Rachel說的話,現在的你,真的不怎麼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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