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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別相信任何人》Before I Go to Sleep



「我生於明日,活在今日,死於昨日。」
-帕維斯 (Parviz Owsia)

題於故事開頭。


被勒翰哥的推薦語拐到,馬上就下單了。但我想是因為我胃口被養大了,加上是接在千禧年三部曲的後頭看,我就只是這樣一路順順的把它看完,然後讀完最後一頁第一個感覺是-啊,的確是好適合拍電影喔。(電影會由雷利史考特執導,但看到他老先生右側那一大串片單,不知道什麼時候才生得出這部...)

第二個感覺是-哈哈,其實也很適合改編成電腦遊戲。失憶的女主角每天發現新線索、找到新的證據、決定要見誰、發現新角色的存在...根本就是解謎遊戲的架構阿!!!

劇情很流暢,謎底很合理,鋪陳也夠吸引人,但我相信這是個影像化之後會更有魅力的故事。女主角日記那一大段,看得出作者很技巧性的避免重複的內容,也塑造出一種真真假假虛實難辨的氛圍,但我承認我還是有小小的不耐,但這正是影像能夠補足的地方阿。

還是推薦。勒翰哥我還是相信你啦。


2011/03/31

《卻西爾海灘》On Chesil Beach

(2007)

接在《別讓我走》之後看《卻西爾海灘》有一種微妙的續集感-

1. Ian McEwan和石黑一雄都出身於英國東英格利亞大學的文學課程。
2. Keira Knightley 2007年主演的《贖罪》(Atonement),
是改編自 Ian McEwan 2001年的同名作品。
3. Carey Mulligan 會是《卻西爾海灘》的電影女主角,
導演是Sam Mendes,預計2012上映。
(update:然後IMDB的頁面又變得一片空白,
一切又變成未知數,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中研院歐美所所長李有成在導讀中寫著,
「愛德華與佛羅倫斯對性愛的不同態度究竟有多少成分是出於兩人的階級教養?
兩人的婚姻觸礁是否早根植於雙方的出身階級,而性挫敗充其量只是導火線?
換句話說,他們所面對的究竟是馬克斯或是佛洛依德的問題?」

好漂亮的句子喔。

相愛從來就不是兩個人的事。
伊恩用了全書大部分的篇幅來描寫愛德華和佛羅倫斯兩人成長過程的細節,
並且讓這些回憶幽靈徘徊在他們的新婚初夜。
每個更進一步的暗示,每個心中閃過的場景,每個細微的步驟,每個探索的動作,
都不只是當下的行為本身這樣單純,
而是背負著個人沉重的生命歷程,
包裹著養成他們現在模樣的社會背景。

短短的篇幅,卻承載著愛德華和佛羅倫斯兩人六十年的人生。

Sam Mendes要如何讓小說的最後一頁變成觀眾心中自然發出的感嘆?
我已經開始期待電影了 :)

2011/03/28

《Never Let Me Go》寶貝啊,寶貝,別讓我走。


Tommy, Kathy, and Ruth.



《Never Let Me Go》別讓我走。

-a novel by 石黑一雄 Kazuo Ishiguro (2005)
-a film by Mark Romanek (2010)



我先看了《別讓我走》的電影,才看原著小說。基於對原著的愛意,很多人對於小說改編的電影都會很嚴厲,但我回想了近幾年我看過的改編電影,發現其實我還蠻寬容的。我並不堅持所有情節和角色都要忠於原著,因為我想既然文字和影像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文本,本來就該有不一樣的編排和呈現方式;同時作為讀者和觀眾,通常我不會執著固守於一方,畢竟文字和影像兩者都有著彼此無可替代的魔力。

第一次看石黑一雄這位日裔英國作家的作品,很喜歡他對於人們相處時小動作小念頭的捕捉,朋友間的互動往往就是在這些說不清楚的細微情緒中有所波折,然後在我們都沒發覺的情況下逐步走向不可逆轉的局面。《別讓我走》的敘事方式十分跳躍,因為是31歲凱西的回憶,所以常常在說一件事之前必須先說另一件事,但這件作為引言的事通常會越講越長,等到終於回去正題時已經是十頁以後了。其實我在閱讀的時候一度覺得這樣的寫法有點故弄玄虛,但是想了想,又覺得一個人在回憶時的口吻應該就是像這樣吧,一直會有在這個時間點非提不可的事情,從四面八方湧進你的話語。

片名"Never Let Me Go"是一首情歌,來自凱西最寶貝的錄音帶。在電影裡這捲錄音帶是湯米送她的(凱西還親了湯米的臉頰////////),接下來的畫面便是凱西坐在床沿抱著枕頭,閉上眼睛陶醉的聽著這首歌:"Darling, kiss me, kiss me, and never, never, never let me go..."於是觀眾很自然的會認為凱西是在幻想她和湯米之間那若有似無小小的愛情;而打斷這少女思緒的是來自背後的無形壓力,凱西轉頭一看,房門外站著的正是面無表情的露絲。

但這一段在原著裡並不是這樣的。凱西是自己在拍賣會找到這捲錄音帶,喜歡在一個人的時候聽著這首歌,想像一名不能生育的女子,奇蹟似的生下了自己的小孩,她緊緊抱著嬰兒,唱著「寶貝啊,寶貝,別讓我走...」(小說提到的歌詞只有這樣,沒有"kiss me" or "hold me")深怕會有什麼意外發生,使她和這得來不易的孩子分離。有一次凱西獨自在房間,抱著枕頭當作是嬰兒,隨著這旋律緩緩起舞,直到歌曲快結束時,凱西才猛然察覺海爾森的「夫人」正站在門口看她-並且不停的啜泣。當年的凱西受到了驚嚇,但她不懂得其中的意涵。直到多年後,凱西和湯米去拜訪夫人,夫人回憶起那一幕...一切的謎底原來都藏在那一天夫人的淚水中。

「我看到一個新的世界很快就要來臨,更加科學化、更加有效率,是的。針對舊有的疾病將會有更多治療的方法,這是好的。但這同時也是一個嚴厲而殘酷的世界。我看到了一個小女孩緊緊閉上雙眼,雙手擁抱著過去那個友善的世界,一個她內心明白已經不再存在的地方,而她還是緊抓不放,懇求它別放開她的手。...當我看到你,我的心都碎了。我永遠忘不了那一幕。」-p.332

我比較喜歡小說前後呼應的安排,但也可體諒電影需要節奏,所以縮短了夫人和愛蜜莉小姐的長篇告白,直接讓主角的情緒爆發。(湯米下車怒吼的那一刻,我的心也要碎了)

「或許那只是某種趨勢的興盛和衰滅,但是對我們來說,卻是我們的生命。」-p.325


凱西和湯米帶著一絲希望前來,卻黯然而歸。
看到這張劇照心還會揪一下。

電影更動了許多像這樣的情節,縮減了主角們在海爾森發生的事件和學校師長的描寫,也刪去了大部份關於性議題的描寫。故事是以凱西-也就是「我」-的視角為中心打轉的,小說很深刻的刻劃了凱西和露絲之間既親密又疏離的關係,以及凱西和湯米這對特別的朋友從孩童到成人的情感變化,相較之下電影對於兩個女孩的矛盾情誼只是點到為止,我覺得這是比較可惜的地方,或許是因為讀了六年女校的我,對於露絲這種個性的女生和那種若即若離的姊妹淘模式感到很熟悉吧。


Ruth-Keira Knightley

Keira的演出很精彩。她把露絲那種強勢、霸道、愛表現、虛張聲勢的大姊頭典型演得很有說服力,令人感到壓迫但又無法真正討厭。在小說的尾聲時湯米對凱西說:「露絲她和我們是不一樣的。從一開始,甚至從我們小時候開始,我們都在努力找出真相。...但是露絲可就不一樣了,她總是想要相信發生的事情。露絲就是這樣。」是啊露絲就是這樣,她善於察言觀色,總是一直想要成為團體的領頭,進入新環境時也總是努力迎合,若要因此假裝忘記舊回憶或朋友也無妨。她想要控制她和凱西、湯米的三角關係,卻只是緩慢的把自己推入無盡的悔恨。她以為她在使世界順著她的意,但其實是她在順著世界的意而不自知。


Kathy-Carey Mulligan        Tommy-Andrew Garfield

但在他們的世界,又有誰可以讓世界順著自己的意思走?

凱西問夫人,「為什麼你們要用我們的畫作證明我們有靈魂呢?難道有人覺得我們沒有靈魂嗎?」多麼理所當然的提問,多麼令人不忍卒睹的答案。麥可貝的《絕地再生》(The Island)也是一個關於複製人倫理的故事,但可惜最後變成普通的追逐戰,但我一直記得電影中一段話,大意是這樣的:「我們的顧客以為你們只是躺在培養皿裡的人形器官集合,他們不知道你們是活蹦亂跳的人啊!」複製人的生命算是生命嗎?如果連這個前提都被推翻,那麼他們有沒有靈魂這個問題還需要繼續討論嗎?

科技能夠以前所未見的方式為人類解決許多問題,但同時也延伸出更多前所未見的問題。我們活在沒有複製人的時代,我們想像他們、討論他們,試圖在人類建立的思想體系中找到放置他們的位置,或許是因為我們潛意識中都相信,那一天的到來是遲早的事情。也許在不久的未來人類將迎接複製人的到來,我們的子孫將接手一個現在無從想像的世界,希望那時,人類能夠擁有做好萬好準備的智慧。


凱西、湯米和露絲離開了海爾森,開始面對殘酷的現實,
從他們的眼神中,除了好奇,更多的是不安和迷惘。
而我們準備好讓他們進入電影外的世界了嗎?

2011/03/03

《入夜》Into the Night

(2010)

嘿嘿嘿我有卜爺爺的簽名,他在簽的時候還有念出我的名字喔 :D

為了彌補失手犯下的大錯,你願意付出多少?又,究竟多少才算足夠?

我放不下另一個結局。

我懂了為什麼卜洛克要在小說的後記和座談會上不斷提及他對於最終結局的猶疑,
該走安全的路,或是放膽留給讀者一個惱人但後勁十足的收尾?

另一個黑暗的結局實在太漂亮,
我寧可相信當初伍立奇先生並非筆誤,
因為這樣的開頭就是為了這樣的結尾而生。

我喜歡黛兒那一段,對我來說黛兒是最真實的人物,無足輕重但不可一世。

這是陪我度過漫長轉機的書,作個紀念 : )


「瑪德蓮這樣想,每個人在心裡都有兩個自己。一個是我們錯過的可能性,一個才是現在的模樣。」

「死亡就這麼一瞬間。就一秒鐘。死亡的本質就這樣,要長也長不了。就算是求死不得、拖拖拉拉的斷氣,到最後一秒,還是嘎然斷氣。...內心蘊藏的知識,就此湮滅,專長、天份、竅門、缺憾,再也不可能用相同的比例、成分與程度,重新組合出一副一模一樣的心靈。全世界獨一無二的生命歷程,就此退出世上數億人口的茫茫眾生。無可取代的記憶、經歷、失望、恨意、愛情、計畫與希望,成為往日雲煙。一切--在這一瞬間,消弭、滅絕、沉寂。」

2010/12/23

《神秘化身》The Likeness,親密與崩壞

(2008)

「暈眩幾秒之後,我懂了。是我和法蘭克造成的,是我們一骨一肉讓蕾西從無到有的降臨世間,讓她擁有臉龐和肉身行走了幾個月。但當我們將她拋棄,她卻無法滿足,於是花了四年時間救亡圖存,終於從黑土與夜風之中掙脫而出,隨即呼喚我們來到這裡,讓我們看看自己做了什麼。」

 「房間很小,照理說應該平靜而哀戚。陽光斜斜的穿過屋頂裂口,擠過爬滿窗子的樹枝,有如粼粼波光...然而,有經驗的人都曉得,屍體會改變一切。那巨大的沉默與有如黑洞的空無,時間靜止,分子凝結在不動的屍體周圍,死者得知生命最終之謎,卻無法對人訴說。一般死者只是屋裡的一件東西,但被殺害的死者不同,他們並不孤單。沉默有如震耳欲聾的吶喊,空氣中佈滿斑紋與手印,屍體烙著冒煙的標記,是方才緊抓死者不放的人。是兇手。」

如果你覺得現在的小說文筆都貧乏不對味,試試Tana French吧。

/

親密關係的崩塌瓦解與灰飛煙滅需要多少時間或步驟?

在《神秘森林》的薇絲塔行動之後所有人都筋疲力竭,凱西和羅伯更是徹底分道揚鑣。凱西黯然離開重案組,躲進了家暴組,穿上「專業套裝」,和山姆穩定交往,試圖繼續自己的人生。直到她看見蕾西的屍體。這女孩有著和她一樣的臉龐,用著她在臥底時期的假名,像是接收了凱西與當時的上司法蘭克毅然決然中止的生命。

距離讀完這本小說已經一個多禮拜的今日,我仍然清清楚楚記得山楂林屋裡每個人的模樣,蕾西,丹尼爾,艾比,小瑞,賈斯汀,甚至有時會想起這五人某個時刻的互動,以及,免不了的,他們最終的結局。我有時候會以「能不能夠記住角色的名字」這個標準來判斷一部小說或電影於我而言的深刻程度;角色們必然力求被塑造得有血有肉,他們不該是用完即丟的一次性物品,而該像個你我身邊真實的人物,如此故事情節才能夠讓我們的心隨之起伏擺盪。我記得他們的名字,因為對我來說他們就像是真實存在的朋友-當這個故事已經寫進你心坎裡了,怎麼可能忘掉那些名字?

(以下有劇情)

山楂林屋是丹尼爾一手打造的烏托邦家庭,而烏托邦之所以為烏托邦必定有其限制與困境,這些他一定一開始就知道了。但丹尼爾有著與現實對抗的覺悟,他曾經說過:「現實,我一直對這個詞很著迷。你們發現沒有,這個詞只有某一群人會用?對我來說,所有人都活在現實裡,這一點根本不證自明。...但這群人顯然對現實有非常侷限的定義,我覺得他們的定義很神秘,而且他們強烈希望別人也遵守同樣的定義,簡直到了病態的程度。」於是他頑強的認為只要讓事情發生了,即是永恆存在。就算必須付出「生命暫停」的代價,只要能夠確保他所愛的人都在他眼見所及的世界,外在一切都不再重要,「過去」的記憶更是毫無留戀價值,於是和大家約定再也不談過去。但是丹尼爾之外的其他人呢?他們有辦法永遠順從這些不成文的守則嗎?賈斯汀愛著小瑞,艾比愛著丹尼爾,丹尼爾則神秘曖昧的周旋在女孩之間,但蕾西懷的卻是小瑞的孩子...有人就有愛慾,有群體就有矛盾,山楂林屋的圓滿表象注定破局,但誰也沒有料到會是一首如此暴烈殘酷的賦別曲。

整個謎團其實非常單純,單純到有些孩子氣,但我們跟隨著假扮蕾西的凱西一步一步進入山楂林屋,跟著大夥兒一起過日常生活,作者不厭其煩的描述每一個細節,他們如何親暱肢體接觸,如何合力整修房子,如何在學校圖書館看書,如何在夜晚興起喝個爛醉;日常生活的展現是建立情感最直接深刻的媒介-所以像《秋刀魚之味》那樣的電影才日久彌新-就是因為身為讀者的我已經自以為融入了屋子裡每個細節、了解了每個人的性格和優缺點,所以最後那場怵目驚心的大崩壞結尾彷彿像是直接揪著我的心在我的耳邊吶喊一樣,字字句句的力道都可以逼出眼淚。

《神秘化身》是那種會留在心裡沉潛很久,然後用自己的生命歷程去對比參照的作品,非常了不起。我們一定都曾經和別人建立如此親密的友誼關係,可能是高中或大學時期,然而歲月悠悠,經歷了那些所有人都從此不再提起的秘密之後,最後留在身邊的還有幾個呢?

我們只能記得,「真相是命運最冷酷也最反覆的神祉,倘若真相接受你效力其下,它不會拿走你想給的,而是奪去它想要的。 」

/

我一直在書中尋找羅伯的身影,大笨蛋羅伯。凱西在重案組和眾人進行臥底的討論時,她說:「可惡,我好想羅伯。...我願意犧牲一條手臂交換羅伯出現片刻,站在歐凱利背後,嘲諷似的輕挑眉毛,直言我頂替死者不可能成功,因為死去的女孩美麗多了。」然後在臥底時期心慌意亂時她曾經撥過一通電話給羅伯,卻在羅伯意識到可能是凱西時便掛掉了。大笨蛋羅伯。凱西要嫁給山姆了啦。

還沒有看過任何Tana French作品的人,我會推薦先看《神秘化身》再看《神秘森林》,雖然我看了《神秘森林》就已經被抓得牢牢。期待現在已經放在我手邊的《神秘回聲》,A faithful place,法蘭克的故事。

2010/12/03

《喜歡引用吉卜齡的賊》The Burglar Who Liked to Quote Kipling


雅賊系列的第三集,The Burglar Who Liked to Quote Kipling. (1979)

「感謝這個世界上有警報器和防盜鎖,它們讓業餘者卻步,也爲一般人帶來安全感。如果沒有它們,大家會把所有的好東西都藏在保險箱裡。此外,它們還讓小偷這個行業具有挑戰性,就像我一直以來認為的那樣。如果任何不登大雅之堂的蠢材都可以幹這一行,那還有什麼樂趣可言?」by最可愛也最倒楣的神偷柏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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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雅賊系列對我來說就像看一小時的海綿寶寶一樣,輕鬆寫意沒負擔,又可以從其中獲得歡樂和啟示。(我這麼形容完全沒有不敬的意思,拜託我超愛海綿寶寶。)

柏尼一如往常的在原本萬無一失的偷竊計畫中捲進殺人案件,並成為頭號嫌疑犯。在逃亡過程中他靠著紅粉知己的窩藏與協助,展開一連串精彩刺激的調查行動,最後不但帥氣的為自己討回公道,也把功勞(和賄款)送給了他的警察老朋友,皆大歡喜,可喜可賀。

就是這麼簡單的架構,卜老卻每次都能變出新花樣-這次的主角是傳聞中僅此一本的吉卜齡題字詩集,江湖上人人都殺紅眼搶著要,我們的柏尼當然就是糊里糊塗的成了關鍵人物。本書的結尾似乎透露著柏尼的soulmate-卡洛琳小姐,會成為他之後冒險的搭檔;但有鑑於柏尼以往的戀情都不長久,卡洛琳又是個女同志...他們的發展就期待下一集吧。

看到第三集了,我可以肯定的說我真的喜歡雅賊系列,因為它的劇情絕不只是像無腦的好萊塢娛樂片這樣簡單,它是帶著幽默戲謔和深厚學識蘊含的消遣小品,讓我們在沉重深刻的文學小說中稍微喘息。

/

「門牌號碼是3-D,」他說,「按兩次鈴。」
「像郵差一樣。」
「什麼?」

雅賊系列就是處處有這種信手拈來的幽默 : P

/

今天卜老在臉書的發言:

Lawrence Block warmed up for his January trip with lunch at a Taiwanese restaurant in Flushing. Pig's Blood and Intestine with Sour Mustard---what's not to like?


卜老真的好可愛///////////
明年一月台灣見!!




2010/11/25

書介的雙生

拿到了《神秘化身》準備開始看(自從看完《神秘森林》就對作者的好文筆念念不忘)
可是看了封面的句子,讓我瞬間懷疑我最近看的書是不是在鬼打牆...



《神秘化身》書介
 /塔娜.法蘭琪(Tana French)

據說,每個人都能在世上找到
和自己長得一模一樣的人......

那是我的臉、我的名字!
死在林中小屋裡的女孩竟和我是如此地相像,

而她臉上有種用密碼寫成的隱秘訊息,
如同心跳般,唯有我能解讀......

我走在自己失去的生命裡,彷彿一縷幽魂,
卻在另一張相似的臉龐上,再次尋回了重生的機會......



 《莫拉的雙生》書介
 /泰絲.格里森(Tess Gerritsen)

他站在坑口低頭看著她,眼神比冰還冷──

「這不是針對妳個人。我只是很想知道,一個人活活餓死,
屍體腐爛,到最後變成一堆白骨,需要多久的時間……
妳知道嗎?剛剛妳看到的那堆骨頭是一隻貓。我等了七個月……」
然後,他用木板把洞口封死,開始在上面堆石頭……
那一年,他十四歲。

四十五年後,麻州的女法醫莫拉.艾爾思回到家時,發現家門口全是警察。
門口停著一輛車,車門上有三道爪痕,擋風玻璃上濺滿了血,
而駕駛座上有一具屍體……死者竟然就是她自己……

2010/11/22

《莫拉的雙生》Body Double,邪惡不總是對偶

(2004)


第一次看「醫學懸疑天后」泰絲格里森(Tess Gerritsen)的小說,看完才知道原來這是「瑞卓利/ 艾爾思」系列作的第四集,但是春天出版選擇先以這個峰迴路轉的故事,讓這對女警探+女法醫的搭檔與台灣讀者見面。兩位女性的搭檔在懸疑推理小說中比較少見,也許這就是此系列有種特殊吸引力的原因。

以下是來自維基的系列作資料,看來作者很穩定的以一年一本的速度出版作品。

而且這系列作品還被改編成美劇〈Rizzoli&Isles〉,2010年7月首播。海報右邊是莫拉艾爾思,左邊是珍瑞卓利(跟我想像的硬漢瑞卓利好不同阿阿阿阿)。





整個故事以莫拉的雙胎胞妹妹謀殺案為主線,另輔以開頭的埋人事件以及孕婦綁架事件,一開始並不知道這三條線之間有什麼關聯,但隨著劇情的開展,所有拼圖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匯集出讓人毛骨悚然的真相。


(以下有劇情)


看到有些人的心得認為雖然故事很精采,但是兩個兇手都沒什麼存在感,感覺有點頭重腳輕,但我反而覺得作者對兇手的安排十分合理,被嫉妒之火沖昏頭的巴拉德前妻和殺人魔夫婦之子(雖然我本來以為殺了安娜的人其實是巴拉德警探,由愛生恨嘛),我不認為這是所謂的「空降兇手」,偏社會冷硬派的小說本來就不玩「兇手就在我們之中」那一套。

結局莫拉的內心獨白,讓我想到伊坂的《重力小丑》,基因、血緣和遺傳並無法決定人類的全部,或許我們可以從DNA序列看見一個人的生理特徵,但絕對無法看見他的神態與性格-而這才是我們和他人交流的憑藉。莫拉終於得知她的身世之謎,她有一個雙胞胎妹妹、一個殺人兇手弟弟和一對亂倫的殘忍嗜血父母,但她是法醫莫拉,她的生命歷程是靠著她自己的選擇交織而成的,邪惡不總是對偶,她可以勇敢的單飛。所以在尾聲她離開了那座囚禁著母親的監獄,不再回頭-她理解了真相,然後可以放下。

/

這是去年暑假的新聞,這麼慘絕人寰的犯罪並不只是小說中的情節...
2009/07/30 04:09

〔編譯鄭寺音/綜合報導〕美國麻州一名孕婦二十八日被發現陳屍租屋,肚子被剖開,腹中胎兒已被取出、下落不明。警方研判失蹤嬰兒可能還存活,正在追查兇手下落。
警方表示,由於目前對於疑犯與逃脫方式毫無頭緒,因此並未發布安珀警戒(Amber Alert,英美確認兒童綁架案時,透過媒體向大眾傳播的警戒)。

孕婦陳屍租屋處

警方表示,這名二十三歲的孕婦海恩茲,死前最後一次現身時懷有約八個月身孕,據房東表示,他是在二十七日聞到海恩茲公寓內傳出陣陣惡臭,進門查看才發現海恩茲陳屍壁櫥,屍體被人用床單包裹,腹部被人剖開,子宮內的胎兒已經不翼而飛。
海恩茲的親戚表示,海恩茲中學輟學後,生了三個小孩,其中兩個託付給祖母扶養,自己擁有最小的女兒監護權,海恩茲的房東表示,他認為海恩茲是在二十三日把小女兒交給男友羅德里奎茲,那也是海恩茲最後一次現身。

研判嬰兒生存機率高

警方已偵訊二十四歲的羅德里奎茲。警方說,羅德里奎茲六月間曾對海恩茲施暴,因此被發出禁制令。警方指出,嬰兒生存的可能性相當高,但亟須醫療照護,而法醫證實孕婦死於他殺,警方已將此案列入謀殺偵辦。